萬法唯心造—二 海濤 輯
1.若能了悟一切外相皆為幻化,就不會再執取固守看似真實的世間諸法。
2.無論我們從事任何活動,都必須持續安住於法性。一切威儀行止之間,心片刻都不應離開本來圓融的法界。
3.只要陳述或主張任何見解,我們便為自己製造了只會帶來更多迷惑的業因。相反地,若避免執持任何邊見,就能了悟緣起性空的實相。
4.若要證悟空性,絕對不可執取知見,這是最重要的教誡,這種證悟包括對「無生」的了悟。
5.諸法皆是依因待緣而現行,並無任何一法是依自性而有,諸法皆非獨立作用的存在。
6.一切化現皆非真實的存在,這些心所顯現的幻化,都是依因待緣而有的緣起法,它們並非獨立的存在,也非依自性而有。
7.心為幻化。心所化現的萬法並不存在,它們的本質是幻化。若心是一切覺受的造作者,那麼它也是一切幻化的根源。
8.幻化的化現本身並非獨立的存在,諸法只是許多不同因緣和合而生的產物,是因緣彼此依待緣起之法。
9.幻化的覺受是依因待緣而有,因各種要素和合,而構築顯現出我們所感覺的「真實」。
10.心中發生的一切如同夢境的本質,心所化現的一切都是幻化。無論在夢中是富或貧,一切都因為我們陷入睡眠中,才會感覺好像真的經歷這些體驗。
11.睡夢的譬喻我們了解,我們以自己的方式覺受事物的唯一原因,是由於受到無明所惑,因而無法覺知諸法實相。
12.業與煩惱化現我們的現實生活舞台,就如睡眠提供展現夢境的舞台一般。沒有這些因緣,我們就不可能如現在這般覺受諸法。
13.無明結合煩惱的心和所累積的業,使我們對自己和世界都抱持著邪見,一切清醒覺受,都因業和蓋障的蒙蔽而受到扭曲。
Tuesday, February 24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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