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24, 2009

布施的功德—二 海濤 輯

布施的功德—二 海濤 輯
1.布施不應生悔。施已生悔,因於三事:一者、於財貪愛;二者、諮承邪見;三者、見受者過。
2.復有三事(施已生悔):一者、畏他呵責;二者、畏財盡受苦;三者、見他施已,受諸衰惱。
3.復有三事(施時不生悔心):一者、明信因果;二者、親近善友;三者、不貪著財。
一、信因果者,復有二事:(一)從他聞法;(二)內自思惟。
二、親近善友,復有二事:(一)深信;(二)智慧。
三、不貪著財,復有二事:(一)觀無常;(二)不自在。
4.智有三種:一者、能捨外物;二者、捨內、外物;三者、施內、外物已,兼化眾生。云何教化?見貧窮者,先當語言:「汝能歸依於三寶不?受齋戒不?」若言能者,先授三歸及以齋戒,後則施物。
5.若言不能,復應語言:「若不能者,汝能隨我說一切法無常、無我、涅槃寂滅不?」若言能者,復當教之。教已,便施。
6.若言:「我今能說二事,唯不能說諸法無我。」復應語言:「汝若不能說諸法無我,能說諸法是無性不?」若言能者,教已,便施。
7.若能如是先教後施,名大施主。若能如是教化眾生及諸怨、親,無所選擇,名大施主。
8.智者若有財寶物時,應當如是修行布施。如其無財,復當轉教餘有財者,令作是施。若餘施主先知此法,不須教者,應以身力往佐助之。
9.契經中說:「四天下中閻浮提人,有三事勝:一者、勇健;二者、念心;三者、行淨。」不見果報,能預作因;不惜身命,求得財已,能壞慳悋;捨已,思施;既捨施已,心不生悔;復能分別福田、非福田。是名勇健。《優婆塞戒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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