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1, 2009

戒律乃修行之基—二 海濤 輯

戒律乃修行之基—二 海濤 輯
1.無論我們是在家眾或是受戒的比丘,都應持守戒律來約束對身、口、意有害的不善業。若能毫不偽善、不虛假地持戒,即能成為獲得現世或究竟安樂的因。
2.與法教相應而嚴持戒律的人,將會因而得到廣大的利益,持戒的正面價值巨大而無可限量。
3.持守任何戒律的動機,都不應是出於對此生的執著,例如為得到名氣、聲譽、地位、自我讚歎的特殊頭銜,或任何用來增加自己重要性的事物等。
4.佛法教導我們不可執著此生塵務,若為獲取世俗財物,以謀得此生之安樂而持戒,即違背此精神。
5.要證得解脫,必須完全地約束自己不造作身、口、意的邪行,並努力行善。
6.若能在身、口、意的十善業上用功,這些善業將會成為安樂的生因,來世是否能得人身,也完全看此世所累積的善業而定。
7.十善業是戒行的根基,它們會因不造作十惡業而自然生起。
不造作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,可生起身三善業;
不造作: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,可生起口四善業;
不造作:貪、瞋、癡,可生起意三善業。
8.除了不可造作十惡業之外,當然還應積極累積善業,例如非但不殺生,而且還放生;非但不偷盜,而且還布施等。
9.若此生能確實持守與十善業有關的戒律,它們將成為幫助我們登上解脫道的階梯。若能戒除十惡業,不僅可保證來世的生處,也會有助於覺悟的追尋。
10.若未如法持戒,那麼連投生為天人或得到寶貴人身,都將成為不可能,因為往生這些善趣的主因,是我們對自己行為的自律。
11.戒律的修持不可或缺,因為只有往生善趣或投生為人才可能證得解脫,所以說清淨的戒行是離苦的良方和通往解脫的階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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