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22, 2009

布施大福田—二 海濤 輯

布施大福田—二 海濤 輯
1.《正法念經》云:「若有丈夫勅其婦人,令施沙門、婆羅門食。其婦慳惜,實有言無。語其夫言:家無所有,當以何等施與沙門及諸道士?如是婦人,誑夫、吝財而不布施,身壞命終,墮於針口餓鬼之中。
2.由其積習,多造惡業,是故婦人多生餓鬼道中。何以故?女人貪欲、嫉妒多故,不及丈夫。女人小心、輕心不及丈夫。以是因緣,生餓鬼中。
3.乃至嫉妒惡業,不失、不壞、不朽,於餓鬼中不能得脫。業盡得脫,從此命終生畜生中,受遮吒迦鳥身。(此鳥唯食天雨,仰口承天雨水而飲之,不得飲餘水。)常患飢渴,受大苦惱。
4.畜生中死,生於人中。以餘業故,常困飢渴,受苦難窮,常行乞食,以自存滿,以餘業故,受如斯報。
5.若眾生多食美食而自食噉,不施妻子及餘眷屬。妻子等但得嗅其香氣,不知其味,於妻子前而獨食之。以慳嫉故,同業眷屬而不施與。亦教他人不給妻子,起隨喜心。數造斯過而不改悔,不生慚愧。如是惡人,身壞命終,生於食氣餓鬼之中。
6.既生之後,飢渴燒身,處處奔走,呻吟嘷叫,悲泣愁毒。唯恃塔廟及以天祀,有信之人設諸供養,因其香氣及嗅餘氣,以自活命。」
7.故知眾生獨用家物及偏獨食,皆得大罪。或慮無財,乃至水草亦不將施;後受貧苦,世世不絕。
8.《優婆塞戒經》云:「無財之人自說無財,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一切水草,人無不有。雖是國主,不必能施。雖是貧窮,非不能施。何以故?貧窮之人亦有食分。食已洗器,棄蕩滌汁,施應食者,亦得福德。
9.若以塵麨施於蟻子,亦得無量福德果報。天下極貧,誰當無此塵許麨耶?極貧之人,誰當赤裸無衣服者?
10.若有衣服,豈無一線施人繫瘡、一指許財作燈炷耶?善男子!天下之人誰有貧窮當無身者?如其有身,見他作福,身應往助,歡喜無厭,亦名施主,亦得福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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