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,是自然的湧現—二 海濤 輯
1.佛陀教育我們去面對這個世界,他從未教我們逃避,如果一個人能放棄所摯愛的東西,他的心會變得堅強。
2.生命的不同在於「業」的不同,如果我們修行正確、正當、正直、良善的法,所得到的將只是善業。
3.當一個人見到了苦而心中不苦,就是見到了法。
4.覺悟法性而安樂清涼的心,只不過是懂得放下的心!
5.知足的人看到獲得的壞處、擁有的危險,這是放下的最高德行。
6.苦樂的感受束縛了我們的心,使我們排斥或攀緣,執取順心的事物、感受,而厭惡一切不順遂的。
7.聖人之樂,是源於內觀、正知、正覺與法喜。
8.當心中出現某種念頭,就往內心觀照。
9.修定的主要原則,就是集中力,做事便很快。
10.我們的心思會為自己製造毒藥。佛法所說的毒藥包括:貪、瞋、癡,以及忌妒、偏見、傲慢、懷疑與固執。
11.當我們能覺察這心思的毒藥,又回到無意識狀態,實行禪定深觀,我們便能超越它們。
12.一個歡樂的生命並不是在追求開心,而是在體驗生活的境遇;並不是在滿足私人的需求,而是在滿足生命的需要;並不是在躲避痛苦,而是在必要的時候承受痛苦。
13.戒,是在每一身、語、意活動中的覺醒與專注。定,是適合於工作的身心狀態。慧,是事事皆無礙。
14.我們修行得愈久,需求越少;需求少,愛才會增長,我們不能去愛一個我們需要的東西。
15.形成恐懼的主因之一,就是我們不願意面對自己的真相。
16.該為恐懼負責的就是念頭,當你正在專心應付某種危機時,你並沒有恐懼,等到念頭一起,恐懼才由心生。
Saturday, February 21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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