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3, 2009

釋放心靈的力量—四 海濤 輯

釋放心靈的力量—四 海濤 輯
1.佛教徒的定義是在佛法的教義與僧團之中尋求最終極的皈依。這就是皈依三寶。
2.在修行中,我們要學習超越眾人皆易陷落的處境:成為五毒十害的犯人,以及內心寧靜和諧的大敵。這些心理上的毒害——像是執著、嗔恨、傲慢、貪欲等等,都會引發令自己痛苦的心理狀態。
3.「業」意指「行動」,它指的是我們行為產生的作用力,以及其反作用力。例如談到殺人的業力,這行為本身即表示殺害另一個人的生命。更深的影響層面,即引起被害者的痛苦,也為許多愛他的以及依靠他生存的人帶來痛苦。
4.在過去生殺人不眨眼的冷酷凶手,會因為輕忽他人生命,輪迴之後變成微不足道的動物或昆蟲。
5.若前世曾殺生,那麼此生多疾厄且壽命短。此業因還會造成殺人的傾向,導致未來生中更多的痛苦。
6.寂天菩薩《入菩薩行》偈頌云:
只要這虛空世界依然存在,
只要眾生仍流轉於世間,
那我就誓願長駐於世,
致力於令眾生離苦得樂而不懈。
7.但願窮人能獲得財富,那些悲傷且虛弱的人能得到快樂。
但願被遺棄的人獲得新希望、恒久的快樂與富足。
但願受到驚嚇的人不再害怕,受到束縛的人得到自由。
但願軟弱的人得到力量,並願所有人的心親愛相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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