覺悟的思維—二 海濤 輯
1.不清楚夜晚的黑暗,就不知道燭光的珍貴。
2.痛苦是來自於欲望的集聚,欲念就像火焰般燃燒著。
3.既然為我們感官所察覺的外在世界是不具有任何真實,那麼它們對我們感官所造成的影響也是空的,也是幻想出來的。
4.我們的想法,是從我們的感官中產生的,所以並不存有實質意義。
5.當心是唯一的主人,當一切都依賴它的經驗,他就絕對必須去認識它。
6.淨化精神最主要的工具是:心,心就是自己的創造者。
7.我們的日常生活,是由精神活動所指揮的一種主體與客體相連的堅固的作用。
8.如果心認識它是自己的創造者,且把這種能力實行,我想人與人之間的態度很快的就會改變!
9.我們太容易習慣於心的懶惰,而且常常被表面的活動所掩蓋。
10.佛教總是能重回實際,甚至實用主義的面貌,為我們指出生活的方法,並且觀想有一個地方,為明光和空性互相融合,開始與結束之處。
11.念頭(我們的心)不可自拔地受各種形式的幻覺吸引,它尚對世上的真相判斷錯誤。
12.清明的心,無色亦無形狀。它既不晦暗,也不明亮;既不壞,也不好。
13.不經由心,是不可能驅散幻覺的。
14.若我們沒能先認知心所造成的現象,那麼就無法建立它的不存在性。
15.智慧是我們具備的,通常處於昏昧狀態但可以被喚醒的一種素質,一般我們將這個詞譯為「稟賦」。
16.覺悟無法直接被教導,但是可知道達到那境界的路徑。
Tuesday, February 17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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