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21, 2009

修心導論—二 海濤 輯

修心導論—二 海濤 輯
1.如果不以善心、利他心來修持,不僅沒有利益,反而會造成傷害。這不是法門的過失,而是修行人沒有適當的發心,用錯誤的態度修持。
2.一切安樂都從每位有情的正面態度和善行而來,從清淨心而來。
3.只有修持佛法才能去除或避免惡業驅迫我們,為事物貼上負面標籤,從而造成自己的受苦。
4.「滴水可以滿罐」,不應認為小小功德沒有用,要盡可能積聚功德。
5.「星火足以燎原」,不要認為小小的惡業不會帶來後果,應避免它。
6.我們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一切安樂,都是其他有情的恩賜。
7.懷有對他人的慈悲心,能使你的行為由不善變為善,變為成就正覺的因,變成淨除惡業和積聚功德的法。
8.一旦發起最健康的心——菩提心,我們的內心便會獲得滿足、平安。原先製造苦的心,便轉化為創造安樂。
9.我們會覺得心胸開闊,體驗到和平與安樂,這是愛惜其他有情的成果。
10.苦樂、善惡,一切都和你自己的態度、思考方式和動機有關。
11.想要愛惜自己的人,應該明智地去做。愛惜其他有情,就是明智的愛惜自己之道。
12.每位有情都同樣求樂避苦,而我們要對每一位有情的安樂負責,不僅是對朋友,還包括陌生人和仇人。
13.不加害其他有情,就是幫助他們,讓無數的有情免於受害,而獲得平安。
14.即使是愛惜一位有情,不管是人或動物,只要是犧牲自我去照顧他們,都會帶來大淨障,淨除所有的惡業,也就是疾病或其他一切困境的肇因,令身心康復。
15.一個慈悲的人,光是他的存在,就足以康復其他有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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